索引號: | 014249827/2024-01272 | 分類: | 其他\其他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啟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啟政辦發〔2024〕10號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發布日期: | 2024-02-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萬事好通·益啟企”啟東營商環境優化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 |
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2024“萬事好通·益啟企”啟東營商環境優化提升行動方案》已經十八屆市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啟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4“萬事好通·益啟企”啟東營商環境
優化提升行動方案
為推動我市營商環境再優化、再提升,進一步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更大程度增強市場主體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快積蓄經濟發展勢能,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全面打響“萬事好通·益啟企”營商環境品牌,以高質量營商環境賦能啟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制訂本方案。
一、營造綜合更優的政策環境
1. 推動涉企政策制定更加科學合理。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在涉企政策制定和修訂過程中,加強對主管部門、區鎮一線、行業企業等單位的意見征求力度。進一步優化整合政策條款,建立與當前財政收支水平相匹配的產業政策體系,更好發揮惠企政策激勵引導和紓困解難作用。充分借鑒先進地區創新政策經驗,加強政策研究制定,在科技創新各領域開展先行先試,不斷完善科技創新政策體系。(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科技局,市各有關部門)
2. 嚴格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制度,注重推動審核方式創新,以行政規范性文件制發程序管理為重點,以“部門初審+司法局再審”雙重審核為抓手,實行全流程閉環管理。建立健全專家協審機制,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和有關專家作用,不斷加強審核能力建設,促進政策協同。(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各有關部門)
3. 強化惠企政策服務精準推送。持續完善惠企政策平臺直達服務機制,全面推廣南通“惠企通”政策直達平臺,實現實體規模工業企業注冊使用全覆蓋,引導其他有活躍度的經營主體注冊并使用“惠企通”平臺,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政策信息、辦事指引、供需對接等綜合服務。強化政策宣傳解讀,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讀,精準傳遞政策意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科技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各有關部門)
4. 大力實施政策優惠即申快享。建立涉企政策聯席會議制度,實行“免申即享”兌現制度,完善涉企獎補政策運用、暢通與企業的溝通聯絡渠道。實行政策主動找企業,引導企業利用好政策,促進涉企政策落實落細。編印2024年涉企政策指南,及時補充調整各部門最新涉企政策,明確政策實施標準以及兌現類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市各有關部門)
5. 完善產業創新體系建設。加強與國內知名高校院所合作,引導企業通過組建產學研創新聯盟、產學研融合創新聯合體、共建新型研發機構、共同實施技術研發等方式,構建以產業為導向、需求為牽引、企業為主體、院校為支撐的產業技術創新體系。支持骨干企業早期介入高校院所應用基礎研究和戰略前瞻性研究,提升吸納技術和成果轉化能力。發揮高校技術轉移中心功能,加速先進成果在啟東轉移轉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6. 推動建筑業平穩健康發展。深入落實《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引導企業緊緊把握“一帶一路”等戰略機遇,圍繞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和重點工程項目,實施“走出去”戰略。提示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充分關注境外目的地的安全與經濟形勢,防范各種風險。支持本地建筑業骨干企業與市外大型建筑業企業通過股份合作、項目合作等方式,建立長期互惠合作關系,實現強強聯合、優勢互補。(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7. 優化產業用地模式。推動產業用地“標準地+定制地+雙信地”供應模式,推進彈性年期出讓。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臨港、特色、戰新等三大重點產業,新能源及裝備、海工船舶重裝、港口機械、電動工具、高端機械裝備、生命健康、電子信息及半導體等 7個細分產業用地,經認定后,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的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在中小微民營企業用地供應中積極推行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多種土地供應方式。鼓勵優先安排國有高標準廠房租賃給中小微民營企業,對于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外商投資的中小微企業,或者是擁有市級或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技術創新中心的企業,將根據該企業項目協議給予一定額度的租金補貼。(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8. 落實公平競爭審查長效機制。全面推廣應用南通“公平競爭e審查”監測評估信息化系統,實現涉市場主體政策文件公平競爭審查全覆蓋。定期開展政府采購預選庫、資格庫、名錄庫等專項排查清理,不得將在本地注冊企業、在本地設立分公司或者辦事處、采購本地供應商、進入本地扶持名錄等與中標結果掛鉤。(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財政局)
9. 加強政銀企對接,提升企業融資便利度。搭建線上線下銀企合作對接平臺,著力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常態化開展政銀企對接活動。充分發揮省市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財政+金融”惠企政策效應,積極開展“小微貸”“蘇科貸”等專項財政金融產品信貸業務,撬動更多的金融資源投向實體經濟。積極鼓勵引導本地法人金融機構創新產品,提高審批效率,提升融資便利度。(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啟東市支行、財政局、科技局)
10. 多措并舉助力企業上市。嚴格落實我市企業上市及新三板掛牌聯席會議、市領導掛鉤聯系擬上市企業及擬上市掛牌企業“白名單”制度等制度,推動優質企業注冊上市“好通”企業上市一站式服務平臺,納入上市掛牌后備企業培育庫。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主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推動“專精特新”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中心掛牌交易。緊抓省區域性股權市場制度和業務創新試點契機,持續優化企業上市全過程服務,支持和幫助企業用好用活資本市場。(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二、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11. 進一步規范中介服務。根據《江蘇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辦法(試行)》,完成省中介超市事項管理系統和機構庫、項目庫對接,加強運維管理,確保事項全量認領并編制實施清單。優化提升中介服務水平,結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各相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和完善行業中介服務管理制度。開展省中介超市宣傳推廣,提升中介超市知名度。(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管局,市各相關中介機構行業主管部門)
12.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實施發明專利精準培育“滴灌計劃”,加大重點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在產業園區試點設立知識產權保護聯系點,對重點園區、企業涉知識產權問題開展常態化研判保護,依法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3.深化企業質量提升行動。依托“旗艦領航”行動,為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提供政策咨詢,多渠道為企業提供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各類難點堵點。(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4. 增強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競爭力。4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原則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400萬元以上項目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不低于30%,綜合運用整體預留、設置采購包、聯合體投標、價格扣除等舉措,促進中小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行政審批局)
15. 持續完善政府定價的涉企收費清單制度。做到涉企收費清單定期公布、定期檢查、定期評估,常態化接受企業和社會監督。清單以外一律不得新設涉企行政事業性、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未經征求企業和社會意見一律不得調整收費標準,未在執收場所和執收單位網站公示一律不得收取相關費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
16. 加強涉企價費整治。深入開展涉企違規收費整治“清風”行動,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價格監督檢查,重點查處不落實價費減免政策和越權違規設立收費項目、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捆綁收費和附加不合理收費等行為,公開曝光違規收費典型案例。(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
17. 全面壓減檢查頻次。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檢查,實現“綜合查一次”,有效解決“重復檢查、多頭執法”難題。推廣應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開展差異化精準化監管,實現對信用風險低的企業“無事不擾”。積極推動“非現場監管”,通過數據監管、預警提示等方式,實現對企業檢查“非必要不現場”,持續降低涉企現場檢查頻次。(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各行政執法部門)
18. 持續實施包容審慎監管。落實免罰輕罰清單,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堅持預防與治理、處罰與教育、執法與普法“三結合”,針對不同領域、不同性質違法行為,推進分類精準執法,依法對輕微違法行為免予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各行政執法部門)
19. 強化執法監管信息公開。各監管執法部門在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上歸集企業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抽查檢查結果、聯合懲戒等各類信息,其中歸集2類信息的部門數占90%以上,歸集3類信息的部門12個以上,企業行政處罰信息應公示盡公示,公示率達98%以上。(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各行政執法部門)
20. 強化全流程信用監管。根據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風險程度和企業信用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各部門根據行業發展實際,完善行業信用評價制度,制定行業信用評價辦法,推進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創新涉企行政執法“四書同達”制度,按照“誰處罰、誰告知、誰指導”原則,積極開展企業信用修復工作。推行企業信用不見面“云修復”“掌上辦”。健全信用預警提示和修復提醒機制,主動喚醒企業盡早重塑信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司法局、市場監管局,市各有關部門)
三、營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
21. 完成國家級政務服務標準化試點項目建設。以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為宗旨,將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站)政務服務事項全面納入標準化管理范疇,出臺啟東市政務服務標準4.0版。(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各有關部門)
22. 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持續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覆蓋面、集成度和便利度,重點圍繞國務院“高效辦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點事項清單、26個省定標準“一件事”,推動市級“一件事”各相關部門整合表單、精減材料、優化流程,建成線上線下融合辦理的機制化、常態化“一件事”辦理體系。(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各有關部門)
23. 擴展電子證照應用領域。強化電子證照制發匯聚,健全電子證照歸集責任清單、共享清單,建立電子證照數據動態更新機制,持續提升我市電子證照歸集的種類和數量。發揮電子印章支撐作用,持續推行審批結果電子化。持續提升電子證照共享服務應用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企業群眾辦事所需材料。(責任單位: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行政審批局,市各有關部門)
24. 推進容缺事項承諾辦。以政務服務部門清楚告知、企業和群眾誠信守諾為基礎,對風險可控、糾錯成本低且能夠通過事中事后監管有效防范風險的政務服務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容缺辦理”審批服務模式。根據政務服務事項實施難度、風險可控程度、服務對象信用狀況等,采用申請材料后補或免交、實質審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簽訂告知承諾書,明確辦理條件,約定責任義務。(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各有關部門)
25. 實行社會投資低風險項目審批監管簡易管理。對社會投資的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進一步壓減事項、環節、時間、材料、費用。在市政務服務中心開設社會投資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聯合驗收專窗,力爭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從立項備案到竣工驗收并取得不動產證的全過程審批。(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6. 深化數字化聯合審圖。提升審圖時效性和便利度,按照統一標準建設“互聯網+數字化審圖系統”,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和其他相關業務系統相互聯通;社會投資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予以豁免審圖,強化事后監管;大型工程自圖紙受理至完成技術性審查的時間壓縮在10個工作日以內、中小型工業項目3個工作日、其他中小型項目5個工作日以內(不含施工圖設計修改時間和審圖機構復審時間)。(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27. 推行重大項目“簽約即頒照”。開通重大項目企業快速登記注冊綠色通道,進一步完善企業注冊登記、公章刻制、銀行開戶、稅務辦理等“一站式”服務,通過提前介入、代辦幫辦、互聯互通等方式,推動“招商+政務服務”,以前置服務打造招商工作合力,著力護航我市重大簽約項目和重點招商引資企業快速落地。(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商務局,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28. 推進土地首次登記“繳費完稅即發證”。精簡申報材料,打通“一張圖”全流程,將地塊紅線、出讓合同、交費憑證等材料通過內部線上信息互通,土地首次登記實現“零材料”辦理,繳費完稅即發不動產權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稅務局,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29. 常態化實施項目“拿地即開工”、土地“交地即發證”、工程“竣工即投用”。優化辦理流程,規劃條件研究與產業發展協議制定、勘界等前期工作同步開展,實現無縫銜接、并聯推進;提前介入并聯審查,土地掛牌期內同步開展意向建設單位參與的項目策劃生成、合規性審查和項目從立項至施工許可的全鏈技術性審查等工作,實現交地即發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動產權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審圖合格證、施工許可證。通過提前指導、主動服務、聯合驗收、告知承諾等方式,對質量安全、規劃核實和消防驗收已完成的項目工程,先行完成主體工程或單體建筑的竣工驗收,支持主體工程或單體建筑盡快投入使用。(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30. 實行海域“交海即發證”。通過提前介入、部門聯動、信息共享,完成海籍調查成果提前入庫,在用海單位取得用海批復、繳納海域使用金后,交付用海同時直接為用海單位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全面提升用海企業不動產登記體驗。(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31. 強化項目全周期管理。細化“企管家”“建管家”“碳管家”服務舉措。為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鏈條、全流程服務,對重點企業開通政務服務辦事“綠色通道”,將辦事指南、材料清單等信息實行一次性告知,確保企業“最多跑一次”;為全市重大項目提供一對一管家服務,對各環節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前研判,確保項目服務不留死角;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上,通過實施環評聯動、告知承諾、打捆審批、遠程評審、總量平衡等一系列舉措,進一步助力重點項目跑出“加速度”。落實《啟東市“重大項目攻堅突破年”實施方案》要求,對領導掛鉤的重大項目建立健全“一個項目、一位領導、一套班子、一張清單、一線服務、一抓到底”的“六個一”工作機制,保障攻堅任務取得實效。(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大項目辦,市各有關部門)
32. 創新公共資源交易服務舉措。差異化減免收取投標保證金,勘察、設計、監理等工程服務招標項目免繳投標保證金,工程施工、工程貨物招標項目推行以信用承諾替代投標保證金,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全面推行遠程異地評標協同系統應用,實施主副場全景視頻聯通和實時音視頻交互,助力推動長三角區域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發展。拓展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平臺功能,探索實施進場交易在線登記、“評定分離”在線定標、工程合同在線簽訂。(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33. 實施不動產登記“帶押過戶”。進一步理順貸款審批機制優化信貸流程,在押不動產過戶時,無需還貸解押,買賣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協議,共同提起登記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按照“一次申請、合并審核、同步辦結”的要求,辦結不動產轉移等相關登記事項,實現登記和金融有效銜接,降低交易成本,防范交易風險。(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啟東市支行)
34. 暢通“零跑動”辦稅繳費渠道。加強“全程網上辦”事項指引,提升納稅人繳費人“更正申報”“代開發票”“退稅(費)辦理”“簡易處罰”等線下高頻事項非接觸式辦理比例,提優辦稅繳費體驗。推行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推廣納稅人比例達95%以上。發揮征納互動優勢,提高在線咨詢應答率。(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35. 持續壓縮退稅辦理時長。除低分類等級企業外,推行出口退稅“快審快核快退”和“一月多退”。符合退稅條件的,全市正常出口退稅平均時長不超過4個工作日,其中一類出口企業不超過2個工作日,增值稅留抵退稅平均時長壓縮至5個工作日,全市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退稅正常戶平均處理時長壓縮至10個工作日內。(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36. 完善政務服務評價制度。完善政務服務反饋機制和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形成評價、反饋、整改、監督全流程銜接。完善政務服務“一次一評”“一事一評”工作規范,健全“差評”問題和投訴問題調查核實、督促整改和反饋機制,推行首問負責、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
四、營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
37. 加強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堅持平等保護原則,及時識別、妥善處理股東知情權、股權轉讓、盈余分配等涉中小投資者案件,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扎實開展送法入企、邀請企業家座談等各類普法活動,增強中小投資者法律意識。積極發布涉中小投資者權益典型案例,發揮示范效應,引導依法維權。(責任單位:啟東法院)
38. 提升法律服務供給質量。加強“法企對接”,圍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法律服務需求,開展“益企法治行”活動,為企業提供多樣化法律服務。持續優化法律服務,用好《啟東市企業行政合規指導清單》。加快推進民營企業公司律師制度,推動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設立公司律師。(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39. 依法高效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推動司法權力規范運行,依法保障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等各項權利。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完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的轉換適用機制。加強智慧法院建設,提升當事人司法獲得感。(責任單位:啟東法院)
40. 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平等、全面保護各類所有制企業產權和企業家人身權、財產權。用好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降低司法辦案對涉案企業的不利影響,穩定員工就業。依法懲治企業內部人員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犯罪。對辦案中發現的企業經營管理存在的漏洞和隱患,制發檢察建議、法律風險提示函,幫助企業排除刑事風險隱患。(責任單位:啟東檢察院)
41. 提高源頭預防化解涉企糾紛能力。全面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實施方案,著力推動政府職能全面依法履行,從源頭預防涉企行政爭議發生。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積極回應企業合理訴求,堅持將協調、調解貫穿于案件辦理的全過程,推動涉企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啟東法院)
42. 加大涉企商事糾紛訴前調解力度。建立健全相關行業商事調解制度機制,在投資、金融、保險、房地產、工程承包、票據、信用證、不正當競爭、與公司有關糾紛等領域提供專業高效的商事調解服務。探索建立商事案件先行調解機制,健全完善涉企民商事糾紛案件類型化訴調對接工作機制,推動涉企商事糾紛調解領域范圍不斷拓展,促進矛盾實質性化解,提高案件調解啟動率、成功率。(責任單位:啟東法院)
43. 推進全域訴服改革。對于當事人網上立案申請,一般當日予以處理反饋,最遲不超過3個工作日。統籌線上線下各類訴訟服務事項,實現立案、申請、查詢、咨詢等服務“全市通辦、一窗通辦、一網通辦”。進一步提升商會商事、價格認定、金融糾紛等調解中心的實體化運行效能,為市場主體提供更為高效、便捷的解紛服務。(責任單位:啟東法院)
44. 提升商事案件審判效率。挖掘商事訴訟內部的訴源治理功能,加強文書說理、判后答疑工作,實現程序內一次性徹底解紛,從源頭上減少商事案件增量。發揮獨任法官、合議庭、法官會議等審判組織在統一法律適用標準中的基礎作用,正確運用法律解釋方法,避免法律適用分歧。堅持能動司法理念,針對矛盾多發、高發的行業領域,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精準制作個案、類案、綜合性司法建議,實現“審理一案、化解一片”效果。(責任單位:啟東法院)
45. 創新破產案件審理機制。簡化破產案件辦理流程,加大對長期未結案件清理力度,降低企業破產成本。堅持市場化導向,通過預重整、破產重整、和解等程序,幫助企業化解債務危機,提高破產審判社會效能。深化府院聯動,加強府院不同層級之間的溝通交流,及時協調解決辦理破產中的困難。持續加大“執轉破”力度,進一步暢通“僵尸企業”退出通道。(責任單位:啟東法院)
46. 提升執行工作效率效果。常態化開展涉企案件集中執行、專項執行,及時兌現企業勝訴權益。簡易案件3個月以內執結,復雜案件6個月以內執結,有財產拍賣案件12個月以內執結。執行案款到賬后,無爭議的一律按時發放。對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失信被執行人,于3個工作日以內刪除失信信息。(責任單位:啟東法院)
47. 建立企業環境監管豁免清單。對重點優質企業、正面清單企業建立“體檢”制度,對企業進行面對面精準指導,及時糾正企業不規范問題,保障企業上市掛牌進程;建立應急管控停限產豁免企業清單,實施差異化管控,符合條件的企業、工地納入豁免名單,免予執行應急停限產等管控措施。推行非現場監管方式,對違法風險進行監測預警,實現環境執法精準化。(責任單位:啟東生態環境局)
48. 實施安全生產執法“三會一單”工作法。執法前召開執法告知會,告知執法檢查程序、檢查內容、處罰依據等,發放執法事項清單;執法中召開現場啟動會,介紹執法檢查的目的、執法檢查人員組成、執法檢查內容等;執法后召開警示教育會,通報已執法情況、典型案例等,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指導企業及時自查自糾,認真整改同類問題隱患。推行線上數據巡查監測,推進“線上監測預警+線下精準執法”非現場監管,提升線上巡查比例,營造“無事不擾,違法必究”的環境。(責任單位:市應急局)
49. 持續提升12345熱線辦理效能。深入挖掘熱線“數據”價值,加強數據治理能力,提升數據分析質量,全面提升12345熱線數智化服務水平。推進“一企來”服務專席高效運行,為企業提供7*24小時服務,專門受理企業各類咨詢和訴求,推動企業咨詢“一次性答復”、企業訴求“一攬子解決”, 幫助企業解決“急難愁盼”問題,做到精細高效處置。(責任單位: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市各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
五、營造包容合作的開放環境
50. 提升互聯互通水平。服務推進沿江碼頭改擴建工程,提高港口岸線整體利用效率。持續完善呂四起步港區功能配套,開工建設10萬噸級通用碼頭2個、糧油碼頭1個。積極開拓內貿航線和俄羅斯、東南亞、中東等國際航線,深化與中外運合作,探索與上海港聯動接卸模式,不斷提升港口服務效率和水平。(責任單位:呂四港經濟開發區,市交通運輸局)
51. 推進建設綜合立體交通網絡。全力服務北沿江高鐵啟東段施工,啟動高鐵西站建設,啟東客整所開通運營。深入推動S11通滬高速與S7滬崇高速對接、滬崇啟鐵路、滬通城際鐵路規劃研究,推進東惠公路、世紀大道西延前期工作。(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北沿江高鐵建設服務指揮部)
52. 加快推動招商引資。瞄準重點央企、行業龍頭和科技引領型企業,廣泛開展以商引商、產業鏈招商、市場化招商,新簽約億元以上產業項目100個。布局全球招商網絡,深化與商會協會、專業機構合作,拓展股權并購、債轉股等利用外資新方式,引進3000萬美元以上外資項目不少于10個。(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53. 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再投資。對外國投資者以其產生的企業利潤、資本公積金等轉增注冊資本,年實際到賬外資金額達到一定規模的,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54. 積極參與長三角科創共同體建設。接軌上海全球科創中心和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鞏固滬啟科技合作根基,深化兩地科技創新資源對接網、重大科技聯合攻關網、科技園區協同共建網、科技創新合作交流網“四網”建設,努力打造上海先進技術的優先承載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55. 引導企業用好RCEP規則。積極鼓勵企業與RCEP相關國家加強貿易往來,推動優勢產品出口,拓展與RCEP成員國經貿寬度與深度。制定市重點展會目錄,對企業自主參加境內外展會的展位費、參加重點展的人員費給予一定的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56. 實施進出口大宗散貨“船邊直提”“抵港直裝”。支持企業在進出口貨物運抵前提前辦理海關通關申報和單證審核等手續,貨物運抵后如無海關查驗,無需卸貨至監管場所內存儲堆放,直接在船邊完成接卸提離或裝船離境,壓減在港時間,降低物流成本。(責任單位:啟東海關)
57. 建立進口民生物資“綠色通道”。將保障民生供應的進口食品、農產品等貨物納入快速通關“綠色通道”,上述貨物需實施海關檢查的,現場安排優先機檢、優先查驗、優先檢驗,實現“零延時”驗放。(責任單位:啟東海關)
58. 提升企業自貿協定利用率。組織進出口簽證企業參加RCEP政策培訓,建立自貿協定重點商品享惠清單,開展企業“可享惠未享惠”情況排查,鼓勵企業應用RCEP原產地規則和協定優惠稅率,享受進口關稅優惠,降低經營成本。(責任單位:啟東海關)
六、營造親商安商的人文環境
59. 強化正能量宣傳引導。運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新媒體等,培育選樹、宣傳推介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人士先進典型,進一步弘揚企業家精神,激發廣大民營經濟人士奮斗熱情。重視民營經濟人士特別是年輕一代的思想政治引領,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培訓活動,充分發揮張謇企業家學院等平臺作用,培養一批具有全球戰略眼光、市場開拓精神、管理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優秀企業家。持續開展“墾牧杯”杰出企業家評選工作,積極引導廣大企業家賡續傳承企業家精神。(責任單位:市工商聯、發展改革委)
60. 發揮行業協會商會服務效能。召開行業協會商會座談會,搭建政社溝通交流平臺,加強政策推送和宣傳,及時收集各行業領域對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建議。開展行業協會商會等級評估,會同各行業管理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優化營商環境。(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61. 開展政企常態化交流。持續打造“服務企業暢聊會”品牌,定期召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參加的服務企業暢聊會,與企業家“面對面”交流,進一步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傾聽解答企業發展中面臨的資金、人才、技術等具體問題,切實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持續跟蹤暢聊會建議辦理進度,督促提高建議辦理質效,讓企業在高質高效服務中擁有更多獲得感。(責任單位:市工商聯)
62. 持續開展“千人千企”掛鉤幫服工作。按照“規上企業家家必到,小微企業有求必應”的要求,常態化開展走訪調研活動。依托南通“惠企通”平臺實施企業訴求直報,建立市級、區鎮聯動,覆蓋全市各部門的企業訴求“交辦一處置一反饋一跟蹤一評價”機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各有關部門)
63. 優化企業用工服務機制。打造全媒體引才矩陣,將線下校園招聘、線上網絡招聘、直播招聘有機結合。建立多方參與的跨區域人力資源合作體系,在全國與150個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勞務基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保持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實施“百校千企萬崗”青年人才招引工程,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一站式的赴外招聘服務,每年組織不少于200家用人單位赴市外50所普通高校、職業院校舉辦招聘活動,每年提供各類畢業生就業崗位不少于2萬個。推進青年人才驛站建設,助力企業高效招聘、青年人才優居樂業。(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市委)
64. 多層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推動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支持和鼓勵各類人才就業創業。深化產教融合成果,全力支撐產業轉型升級,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不少于5000人次。優化高技能人才培養供給,激發創新創造活力,新增高技能人才培訓500人次。持續開展創新創業培訓,年培訓不少于200人次。突出各類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勞動者技能素質,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總工會)
65. 提升人才培養服務水平。鼓勵企業加大青年人才引進力度,進一步提升企業創新水平,加快人才津補貼兌現效率,及時發放到位。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大技能人才引進培育激勵的實施細則》,對企業培育高技能人才給予獎勵,逐步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勵機制。把高技能人才培養納入企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依托企業培訓中心、高技能人才實訓(培養)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平臺,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加大“訂單式”培育專業人才力度,滿足企業多層次技術技能人才需求。(責任單位:市人才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科技局)
66. 進一步建強科創平臺。大力實施“東疆科技計劃”和“百企聯百?!惫こ?,促進企業技術需求與高??蒲谐晒珳蕦?,新增省級以上企業研發機構2家,實施產學研項目不少于150個。強化與大院大所深度合作,開放啟用北大生科華東產業研究院中試基地,加快啟東復旦醫學創新研究院、太原科技大學啟東智能裝備研究中心實體化運作,推動上海大學啟東概念驗證中心、南通大學海洋研究院簽約落地。(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67. 持續提升城市功能品質。強化規劃剛性約束,優化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加強城市風貌管控,精致塑造現代城市新形象。實施綠化提升行動,提標改造一批花海街道和公園綠地,新增綠化面積3萬平方米,通過國家園林城市復查。堅持常態長效,深入開展占道經營、私搭亂建、亂停亂放等“微治理”,切實保障公共環境干凈整潔。(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控違辦)
68. 不斷豐富城市文化內涵。加快江海墾牧文化展示區建設,賡續歷史文脈。開展“文化幸福365”“四季歡歌”等活動,深化“書香啟東”建設,精心組織創作一批沙地文藝精品,推動全域文化繁榮、全民精神富足。整合江海景觀、張謇文化等文旅資源,深度開發親海游、康養游、研學游等精品線路。推動建設各具特色的“職工書屋”“網上書屋”,豐富職工文娛生活。(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廣和旅游局、總工會)
七、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實施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
加強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統籌領導和組織協調,發揮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推進、跟蹤調度和督促落實職責。各區鎮、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好本區域、本部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親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協調、抓落實,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協同配合,進一步加強工作力量,確保改革任務有效落地。
(二)強化宣傳引導
加強正向激勵和標桿引導,持續開展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先進集體、個人評選,積極參與南通市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評比,及時宣傳報道啟東優化營商環境的實踐和成效,加大對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發揮主流媒體的引導作用,對本地企業、企業家加強正面報道宣傳,對企業取得的成就、履行社會責任的事跡加大宣傳力度,著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幫助企業構建良好的社會形象,提升社會認可度。
(三)強化督查考核
加強營商環境工作督查,將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納入市級機關單位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考核。暢通企業反映問題渠道,充分運用12345“一企來”專席、“愛啟東”APP、“破壞營商環境行為舉報投訴平臺”等多種渠道,為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24小時“不打烊”咨詢投訴服務。對企業反饋的涉及營商環境的問題,由相關責任部門先行交辦落實;交辦落實確有困難的,由市效能辦會同市營商辦研究交辦,對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由市效能辦進行跟蹤督查。督查后仍未能解決的,報相關市領導研究,構建企業訴求閉環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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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解讀:《2024“萬事好通·益啟企”啟東營商環境優化提升行動方案》政策解讀